东北网鸡西12月6日讯 鸡东县法院以“司法和谐”为理念,强调“民事诉讼应当是和谐的、有利于纠纷及时了结的诉讼,不应当是相互顶牛的、没完没了的诉讼。”他们从立案信访这一环节入手,在围绕案件做工作的同时,通过案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国家的法律、政策和行政机关的法规在社会各个领域的贯彻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为构建社会和谐积极提供了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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