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6日讯 12月2日,牡丹江市四城区残联同步开始为市区412名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车400元。
2010年末,国家、省相关部门分别下发了《关于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施燃油补贴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补贴标准为每辆车每年补贴200元。市残联以县(市)、区残联为单位,在全市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认真核实了辖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数量、补贴发放人数等基本情况,保证了调查核实上报工作的程序规范、人员公开、工作透明。此次发放的是2009年、2010年两年的补贴资金,每人每车共计400元。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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