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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2011-12-08 21:12:0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宋立群 孙佳薇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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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东北网12月8日讯(宋立群 黑龙江日报记者孙佳薇 东北网记者岳云雪)7日上午,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开展这项执法检查是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的重要举措。《黑龙江省旅游条例》实施以来,为促进旅游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执法检查报告对贯彻《条例》取得的主要成效总结得全面恰当,对存在问题提炼得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一致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促进全省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完善大旅游工作格局。要适应“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旅游产业发展的责任意识,统筹研究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大旅游工作格局的形成。

  ——进一步打造和宣传具有龙江文化特色的旅游精品。要继续深入挖掘、不断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特别是文化产业的融合,突出旅游产品地域特色,打造高品味的旅游精品和黄金旅游线路。要扶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文化含量高、工艺性强的旅游商品,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旅游商品产业链。

  ——进一步提高旅游产业市场化水平。要建立以政府有限投入为引导的市场化投资机制,推进旅游产业投融资机制创新,广泛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扩大参与旅游项目建设和经营的主体数量。要加快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步伐,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增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进一步提升旅游业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要重点围绕建设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十大板块和12个旅游名镇,不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交通状况。推进重点旅游地区四星级以上酒店建设,大力发展家庭旅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要提高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服务质量监管。

  ——进一步落实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各级政府把《条例》中关于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定落到实处,制定出台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融资、税费、用地等方面加大对旅游企业扶持力度。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