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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东达湖村西达湖村耕地建房占地近百亩
2011-12-09 06:50:2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铁男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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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9日讯 近日,有绥化市居民反映,在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东达湖村和西达湖村,近20户村民私自在国有耕地上建房屋,占地面积近百亩。11月下旬,记者驱车来到东达湖村和西达湖村采访,亲眼目睹了大片耕地被占用建房的情况。

  百亩耕地上

  建房二十几处

  记者的车刚驶进东达湖村路口,就见到路左侧耕地中新建的一处占地面积在250平方米左右的平房,院内停着一辆黑色轿车。记者的车在距离平房40米远处停了下来。记者的车刚停下,对面的平房中就出来了几个人。记者佯装看风景,几个人见没有可疑迹象才又回到房屋中。

  记者继续前行,当车驶入西达湖村时,占用耕地私自建房的现象更加普遍,有两三座房子不但建在了耕地中间,房屋前还有一条8米多宽的土路。在另外一处新建房屋门前,耕地被挖成水塘,里面饲养了成群的鸭鹅。

  “从去年开始,陆续有一些村民在国有耕地上建房屋,至今已有二十几处,占用耕地约百亩。”据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村民介绍,其中有西达湖村南北道道西刘某某买村民周某某的地盖的房,有东达湖村东西道道南孙某某盖的房屋,道北张某等占用耕地的私建,耕地被圈占蚕食,虽然村民将此事举报到相关部门,但是一直没有结果。

  千余平方米建筑

  经过审批?

  12月3日,记者电话采访了绥化市国土资源局北林分局,该局王局长表示需要到现场核实。12月3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绥化市国土资源局北林分局,一名姓姚的工作人员表示,东达湖村村口的一处耕地的确修建了千余平方米(合1.5亩左右)的建筑,这是2006年经过绥化市国土资源局审批的,已经办理了建设土地使用证,已经建成3年多,至于村民举报的其他占地问题,还需要继续核实。

  对于绥化市国土资源局北林分局给出的解释,东达湖村的村民并不认同。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村民说,东达湖村村口的建筑是今年夏天才盖的。

  12月6日,记者来到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赵处长表示,占用耕地需要严格审批,国有农用耕地土地性质的更改需要向省级以上国土部门申报,根据国家土地法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是违法行为,如果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东达湖村和西达湖村涉嫌占耕地建房,举报人可以通过12336直接举报,土地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办。

  随后,记者联系到东达湖村一位已经把土地转租出去的村民,他表示知道土地上建房子了,但是不敢去阻止。

  相关链接

  我国2004年8月28日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耕地保护的条文中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