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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有关单位支持“创业、创新、创优”活动措施办法
2011-12-09 16:25:15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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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有关单位支持“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省委作出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部署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深刻领会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查摆影响和制约创业、创新、创优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制定支持“创业、创新、创优”的具体办法,全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从即日开始,将陆续刊发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具体办法,大力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创优”的政策环境,推动全省“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1、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项检查组,采取定期检查、重点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资源集约利用、推进清洁节约生产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搞好问题排查和工作整改。

  2、对重大产业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省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组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文化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高科技产业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组织各级纪检监察

  机关对本级重大产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看项目、议发展、促服务、强保障”等活动。

  3、对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专项检查。

  4、对社会和谐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省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推进工作协调小组力量,加强对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三棚一草”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供两治”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拓宽发现问题渠道。整合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举报电话、纠风专项举报电话、“行风热线”、黑龙江纠风网、龙江收费公示网的受理投诉举报功能,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向社会公布。

  6、加强作风建设。以治理庸、懒、散为重点,对党政机关及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明查暗访,集中整治精神懈怠、脱离群众、作风粗暴、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7、提升行政效能。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和审批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加强对税收优惠、收费减免、融资扶助、要素配置、社会保障、技术培训、信贷投放、人员就业等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绩效考核,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服务发展情况进行定性与定量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8、规范权力运行。深化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由省、市层面向高校、企业和县、乡基层拓展延伸。完善以省电子监察平台为中心,以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重要项目公共资金监管、政府绩效、行政效能投诉、行政执法、投资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电子监察网络模式,加强对公共资源“四要素”市场交易项目和煤矿“六证”审批的监督。拓展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覆盖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9、依纪依法保护勇于“三创”的行为。坚持纪律惩处与推进发展相统一,严格区分一般性错误和严重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工作方式方法不规范和违纪违法的界限,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改革创新者、保护干事创业者、教育挽救失误者。

  10、严肃惩处破坏“三创”的腐败行为。严肃查处在“三创”活动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案件,商业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以“三创”为名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案件;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省委组织部

  1、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凝聚到积极创业、大胆创新、努力创优上来。加强对省管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分类分析和选拔配备需求预测分析,坚持在“创业、创新、创优”工作中发现、考察和选拔干部,为省委及时配齐配顺配强省管领导班子提供决策依据。健全完善市(地)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县委书记分类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大力激发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创经济发展之业、创执政理念之新、创民生改善之优的热情。

  2、抓好大规模干部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创业本领、创新意识和创优能力。继续办好“龙江发展讲坛”,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和高层领导授课;落实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煤电化基地建设等12个专题培训项目;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境外培训和换届后新任职的厅级干部、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集中培训;及时举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同时,组织实施百名处级干部跨地区、跨领域、跨行业双向挂职锻炼。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3、认真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第一资源”、“战略资源”作用。研究制定《关于在我省国家级开发区建设人才发展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引进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创业团体,建立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力争用5-10年时间,培养造就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体和依靠核心技术自主创业的科技企业家。深入推进人才强县工作,组织实施“千名专家下基层计划”,完善人才资源库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4、注重抓好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其打造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斗堡垒和骨干力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明年5月底前,以甘南县兴十四村为基地,对新换届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和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进行全员培训;在省委党校全员培训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明年上半年,指导各地采取分级培训形式,将所有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加强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继续开展“千名专家进站点”、“县委书记讲党课”活动,切实提高基层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带领群众致富本领。研究深化“百局联百村”活动具体办法,以统筹推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研究制定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考核评价办法,把开展活动的成效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推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省委宣传部

  1、加强思想理论教育。把“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规范学习管理。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学习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学习制度和机制建设。

  2、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组织省直新闻媒体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开辟活动专栏,集中采访报道,定期刊发言论,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形成宣传合力。

  3、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全省各条战线在“三创”伟大实践中的具体举措、实际行动和典型经验,大力弘扬全省各条战线在“三创”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群体”和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三创”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大力弘扬“三创”文化。充分发挥文化艺术工作的特殊作用,组织创作反映全省人民开展“三创”活动的文艺作品,组织开展以“三创”为主题的文化活动,积极发挥各级各类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的阵地作用和服务功能,为“三创”活动创造良好文化条件。


   省委政法委

  公安机关:

  1、紧紧围绕“四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努力提升“平安龙江”、“和谐龙江”、“幸福龙江”指数;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努力提升警务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惠民服务化水平。

  2、深入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责任分解方案》部署要求,推进社会管理源头治理基础工程,完善群众权益维护机制,提升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增强新型组织管理创新能力,优化信息网络综合管理措施,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建设,构建全方位覆盖公共安全体系,突出抓好“责任分解方案”确定的“五十六个重点项目”,积极践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责。

  3、加强“坚强公安、亲民公安、服务公安、廉洁公安”建设,全面实行“654321”推进举措。“六个公开”:即公开服务事项、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监督方式。“五个规范”:即规范接待区域、服务标识、接待设施、文明用语、警容举止。“四个统一”:即统一挂牌上岗、亮出身份、岗位职责、服务承诺。“三个模式”:即第一位民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两个渠道”。即充分利用“面对面”接待服务和“键对键”沟通互动,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范围。“一个评议”:即继续以“向人民报告,请人民评议,让人民满意”为主题开展评议活动。

  司法行政系统:

  1、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工作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引导律师公证行业围绕“三创”活动重点,在为促进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抓好律师事务所信用星级评定工作和公证公信力评价机制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实施能力。

  2、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将“三创”活动与推动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省工作相结合,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制定出台《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意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3、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调、防、访相结合的工作新机制,做好治安案件、劳动人事争议、医患纠纷、道路交通四项人民调解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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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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