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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四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2011-12-13 14:52:11 来源:鹤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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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鹤岗12月13日讯 近日,鹤岗市有四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今年4月,鹤岗市向中央文明委申报了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候选名单,中央文明委经过资格审核,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部门意见,委托国家统计局作为第三方进行独立测评等一系列严格程序,最终确定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名单。鹤岗市地税局、国税局、财政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萝北县名山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至此,我市共有10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3个村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且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村镇)的荣誉称号。这个荣誉称号是目前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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