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2月14日讯 日前,13名来自绥化市和木兰县的农民工拿着存折取出被欠工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这是我省首例通过银行存折的方式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近日,包工头孙继林来到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商德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拖欠他带领的13名农民工两月工钱,共计15万元。孙继林说,商德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开发商,将盖厂房的工程承包给了黑龙江省化工建设有限公司,但是他带来的13名农民工的8月和9月的工钱始终没有发,他希望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工资。
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立即找来开发商商德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和承建方黑龙江省化工建设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承建方表示,由于开发商没有及时拨款,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开发商也承认存在拨款不及时的情况,双方表示会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但是需要一定时间。
由于农民工等着工钱回家,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决定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了避免包工头拿着工钱逃匿,该局为被欠薪的13名农民工,办了只有本人才能更改密码的存折,然后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打到存折里。
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后哈市将继续通过存折的方式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包工头拿钱再发给工人的时代已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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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落实市委市政府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实施方案》规定,在工程开始前建筑商须缴纳工程造价1%至5%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方可获得施工许可。哈市对无争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立即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解决,当欠薪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足以支付该工程所拖欠的工资时,将在同一开发、建筑单位所缴纳的其他工程项目工资保障金中支付。对逾期不补缴保障金的欠薪责任单位,通报建设、房产等有关部门,停办该单位一切项目审批手续,停止预售、销售商品房,工程正在施工的停止施工,直至责任单位缴齐农民工工资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