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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全力打造“大调解”新平台
2011-12-14 09:54:0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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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2月14日讯 庆安县积极构建“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级处理、限期办理”的大调解网络平台,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协调指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总结多年“调访一体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庆安县创建了“两种模式”,构建“大调解”格局。在农村推出了“三联一聘”的新模式,三联是“联乡”,要求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联系,从而解决乡镇调防组织形同虚设,表面上联查、联调、联处,实际还是司法所单打独斗的“脑梗阻”的问题。“联村”,就是着力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强化村级组织的调节功能,根治调访工作中的“中梗阻”。“联屯”,是在全县农村共设调访联系户7544个,把问题解决在初级阶段、萌芽状态,根治调访工作的“末梢炎”。“一聘”,是在农村推行法律顾问应聘制,积极主动为农民担当义务法律顾问。

  借鉴农村的成功经验,他们在城镇推出“三联六建”的新模式。即实行县人民调解中心联行业、联企业、联社区,使人民调解链条连接到行业、延伸到企业、触及到社区。同时整合司法资源,扩大“大调解”的内涵与外延,重点实施“六建”。建立起交通肇事纠纷调解中心、治安案件调解中心、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等六个调解中心,并为其选配了指导员,派驻了法律顾问。

  创建“三个机制”,形成“大调解”合力。建起网络机制。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小组。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法制局等相关18个单位派出业务骨干担任首席调解员。启动运作机制。定期排查,村屯、社区每半月排查一次,县乡“大调解”中心每月排查一次,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规范职能机制。县委、县政府赋予县乡(镇)两级中心七项职责、五项权能。

  实现“三个转变”,拓展“大调解”平台。由小调解向“大调解”转变,真正实现了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各方参与调解。由单一调解向综合调解转变,逐步形成民事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调解协调配合的“大调解”机制。由随意调解向规范调解转变,从接待、咨询、受理到实施调处,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