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5日讯 “我们厂今年6月份动迁,当时开发商给厂子职工补偿了100多万,厂里开大会最终决定给我们每人补偿5万元并在一个月内下发,随后开发商就把补偿款打给了道外区发改局,但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拿到这笔钱。”近日,记者接到哈市原玻璃钢厂多位职工反映,厂方在今年拆迁时和职工签订了每人补偿5万元的协议,开发部门也将这笔补偿款打给了道外区发展改革局,但发改局却迟迟不将该笔专项款下发。
企业解体
职工补偿不下发
刘素艳今年50岁,1981年进入哈市玻璃钢厂工作,1998年单位解体。“我们单位效益一直不好,后来解体了就不发工资了,这些年来我们所有的职工都希望单位早点动迁,动迁就有钱发给我们补助了。今年6月单位动迁和开发商签了个合同,开发商同意补给我们每人5万元,并且将钱给了玻璃钢厂的上级主管部门——哈尔滨道外区发改局,当时单位和我们签订了合同说一个月内就能把这些钱下发,但现在已经过去了3个月,我们仍没拿到这笔钱。”刘素艳说,他们多次找到道外区发改局,发改局却以种种理由迟迟不下发补偿款。发改局称,厂子有7个有档案的职工找不到,所以不能发钱。“我在单位工作了将近20年,没见过也没听说过这7个人,因为这7个人,我们全体职工又开了大会,经过投票一致通过将这7人除名,不参与单位解体的资产分配,现在问题都解决完了,可发改局还是不发给我们钱。”刘素艳说。
记者在刘素艳提供的《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协议》上看到:经黑龙江天宝房地产评估责任有限公司评估,乙方(哈尔滨市玻璃钢厂)应得补偿总额为443760元……另行支付该单位职工特殊补助资金876240元,合计132万。记者在《哈市玻璃钢厂企业解体分配方案暨职工全体大会决议》上看到:玻璃钢厂的职工通过大会表决同意企业的主管部门为哈尔滨道外区发展改革局;企业厂房及土地拆迁将补偿给职工每人5万元,并在职工签字后一个月内由道外区发改局一次性支付给每位职工5万元。
随后,在《哈尔滨市玻璃钢厂关于刘汉金等七名人员为挂靠企业职工给予除名的处理决定》上记者看到:“哈尔滨市玻璃钢厂刘汉金、孔荣子等7人经2011年8月15日职工大会一致通过,重新确定这7名人员的除名处理意见,不参加企业解体的资产分配。”
道外区发改局:
啥时下发不知道
针对玻璃钢厂职工反映的问题,记者近日来到哈市道外区发改局。发改局办公室一位姓陈的主任告诉记者,开发商已将这笔补偿款打给了道外区发改局,之所以没下发这笔钱是因为玻璃钢厂还有7个职工没有找到。陈主任说,开发商共补偿了玻璃钢厂132万余元,该厂共有26位职工,每位职工补偿5万元,但在接收玻璃钢厂时发现厂里还有另外7名职工的档案,怕补偿款下发后这7名职工再找发改局要补偿款,所以才迟迟没有下发。
陈主任说,他们曾通过多种途径找过这7名职工,但一直没找到。记者随后问职工已经开过全体代表大会,同意将这7人解除劳动合同不参与企业资产分配。陈主任则说,现在这笔钱不下发不只是这7名员工的问题,还有一些复杂的问题不方便说。记者表示,希望找到相关的领导了解详细情况,陈主任说:“现在年底领导忙,我都见不到领导,等见到领导和领导汇报后才能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