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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浴池窃燃气 两个小老板各领10年刑
2011-12-19 09:48:00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于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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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9日讯 富区俩小老板,同样都是开浴池,同样都想占便宜,最终同样都领到了10年刑。

  近日,本报曾对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窃取燃气案件进行了连续报道。经营浴池的业主卢某以及其他3名同案犯,因为3年的窃气行为分别领到10到2年不等的刑期。无独有偶。本月10日,富拉尔基区,又一起盗窃燃气案件的主角、新华街某浴池经营者阎某也成了被告。

  齐齐哈尔港华燃气富拉尔基分公司监察人员经过多次对比核算用气量,认为新华街某浴池的用气量和其经营业绩不符。今年5月25日清晨,富区公安分局北兴派出所派出女警员佯装洗浴进入女浴池,在侦查清楚后里应外合将窃气设施当场查获。

  原来,浴池经营者阎某把燃气管线和锅炉间,都布置在女浴池的必经之路上,每次检查人员都要在外等候一段时间才能由后门进入,而这时被查的管线已经被隐藏好。如果不是公安部门和港华人员的周密布置,经营者阎某近18万元的窃气量恐怕还不是尽头。

  经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审理,自去年9月至今年5月,浴池经营者阎某非法窃取燃气,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盗窃罪。依照我国刑法相关条款,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