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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餐饮业返券促销“规矩”多要享实惠挺费事儿
2011-12-22 06:19:4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姜雪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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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2日讯 近日,记者走访哈市各大餐饮饭店发现,很多饭店都有满100元返20元或30代金券的促销活动,返券容易用券却难,代金券上多半有“返券不给发票”、“期限一个月”、“只限午餐使用”等诸多限制。

  返券成消费“诱饵”

  今年11月上旬,哈市李女士和朋友去南岗区平公街上的阿里巴巴吃烧烤,消费113元。结账时,工作人员告知店里正在做“消费满60元赠20元,满120元赠60元”的活动,而李女士只差7元能得到一张60元券。为了凑够返券数额,她又点了7元的烧烤。一周后,李女士再次来到这家店消费掉60元代金券。过了几天,李女士又在这消费133元,得到一张60元券。一个月内,李女士去了3次烧烤店。她告诉记者,为了花掉这张返券,这个周末她还要再去阿里巴巴吃一次,不知不觉陷入了循环消费的怪圈。

  12月11日,消费者王女士和朋友在香坊区民航路呷哺呷哺火锅店消费226元。火锅店当时赠给她一张面值20元和一张面值10元的代金券。王女士很高兴,并和朋友约好下次再一起过来吃火锅。可回到家后,王女士发现代金券必须在一个月内也就是2012年1月11日前使用,而且须在午餐时段16时前。由于时间原因直到现在王女士和朋友也没把券花掉。“每次吃完饭手里都有赠券,但这些券只能在酒店用,不能用于外卖,不能兑换现金。越积越多,有的券都过期了。”采访中,王女士无奈地说。

  用券需守“店规”

  19日,记者来到哈市红旗大街329号名岛海鲜红旗店,询问是否有赠券等优惠活动。工作人员拿给记者一张代金券并称只要消费满100元即可赠送20元券。记者看到,这个代金券后面标注了很多“店规”:如从消费者领得代金券的日期开始一个月内有效;午餐时段16时前使用;不开发票,不换烟酒,不兑现金,不找零,不用于外卖打包;仅限在本店使用;赠券当次不能使用,不能与店内其它优惠活动同时使用等。此外,工作人员还说,春节农历初一到初七之间也不能使用。

  在黄河路的莲花渔村,工作人员得知记者要订餐,热情地介绍店内知名菜品,还表示有“满100赠20”的优惠活动。其代金券限期为一个月;必须在午餐时段14点前使用;只能用来点菜品,不能点酒水和主食;不能只用券点餐,每次用券最低消费50元,现金部分还不能刷卡买单。在红旗大街大连渔港,如想花代金券必须在午餐时段15点前就餐,不能开发票,限期一个月,概不找零,使用代金券就不能参与打折活动,而且强调”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

  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饭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返券额度定在20元,还有限制,这都是有玄机的。据这位工作人员讲,一般人拿到代金券往往为了花掉赠券都会再来消费,而几张20元的代金券对顾客来说,根本不够消费一次,还需要再添现金。另外,饭店对使用代金券设限制,目的就是让顾客每次都有券,每次都用不完。如果顾客不主动询问使用代金券有哪些限制,饭店一般不会告知,等到结账时再说。小额返券既能引来顾客,使用率又低,对饭店无疑是利大于弊。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