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3日讯 继10月底一货车驾驶员因宿醉未消被查出醉驾并被拘留后,19日,哈市又一驾驶员因隔夜酒被抓,被依法吊扣驾驶证6个月。
19日14时10分,香坊交警大队民警在中山路与公滨路转盘道检查黑AS3260号面包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雷某身上有酒气,疑似酒驾。雷某坚决否认,一再向民警作出自己中午滴酒未沾的保证。但鉴于当事人有较为明显的酒后特征,民警随后将雷某带回大队作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人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了每毫升0.27毫克,超出了每毫升0.20毫克的酒后驾车临界值,依法应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同时吊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此,当事人雷某表示异议,并再次强调自己当天确实没喝酒。在进一步询问中,雷某承认自己前一天19时至22时喝了4瓶多啤酒,“我知道昨天全市查酒驾,我虽然晚上喝酒了但也没开车,不能算到今天吧。”
根据相关法规,雷某依然被判定为酒后驾车。
交警提醒
酒后驾车唯一处罚标准是看酒精在血液中的含量浓度。一般人饮酒后20分钟内,血液酒精浓度会明显升高。多数人饮酒2个小时后,胃肠就可将酒精吸收完毕,此时酒精测试的结果可达到峰值。而因个人体质的不同,身体对酒精的吸收、分解能力也差异很大,并不会有一个统一的醒酒时限,所以当天醉酒,次日血液内酒精含量超标的可能性很大,个别人甚至酒后24小时也能测出酒驾。酒后驾车虽然不像醉酒驾车一样追究刑事责任,但如连续两次被查出酒后驾车违法,也将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如果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人饮酒的,将被从重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