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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2月28日讯(吴琼 记者印蕾)省政府妇儿工委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今天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这两个规划将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实施。两个规划分别突出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等内容,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副省长、省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孙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新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我省未来五年妇女儿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成员单位要从自身工作职能出发,将新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将妇女儿童发展指标落实到本领域工作目标,确保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与各领域专项规划目标步调一致。要做好新旧规划的有效衔接,将上一轮规划的遗留问题在新规划实施之初尽快解决,积极面对新规划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准确分析两轮规划中的共性问题,把工作任务、目标责任、推进措施落实到位,使新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做到高起点、广覆盖、深推进。要构筑宣传格局,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加强对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大力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保护妇女儿童,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