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现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予以公布。
一、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
(一)省政府关于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省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实施及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四)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情况的报告
(五)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基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
(二)检查《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
(三)检查《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