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18日讯 随着哈市新建住宅小区的不断出现,物管服务行业也随之发展起来。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物业纠纷不断增加,物业费收多少、服务项目有哪些等,凡事都由物业公司说了算。物业公司似乎从管家的地位跃升到了家长的地位。对此,哈市政协委员王晓婷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统一体。建议由业主以股东的形式成立物业公司,让物业公司归全体业主所有,进一步确立业主的主人地位,以此减少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王晓婷认为,目前的物业管理模式已经走进了“死胡同”,需重新加以设计,至少要进行大的改造。
王晓婷专门就此提案并建议,可以取消现行物业公司,做实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直接从社会上聘用专业服务人员。新颁布的《物权法》已经允许业主自我管理物业。相信这是一种有前途的物业管理模式。
王晓婷还提出了全新的物业公司运营模式,即物业公司归全体业主所有。这样可以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利益有机统一起来,破解了双方对立的局面。通过将物业公司的股权配送给业主的形式使业主成为公司的股东,将业主的利益和物业公司的利益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物业公司的利润最终归业主享有,双方在利益上将不再有根本性的冲突和分歧,矛盾产生的基础不存在了。另外,业主实现了真正的自治。业主是公司的股东,是“老板”,可以选择与自己的需求爱好相符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模式,并确定财务预算。该服务标准和财务预算经业主大会确定之后便可实行。而且业主可以解聘不合格的雇员,选择更为优秀的物业管理人员,从而改变了以往业主较为被动的局面。
此外,可以扭转一种理念,正确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业主是物业服务的购买者和享受者,他们需要的是服务,而不是管理。王晓婷认为,在这种物业管理模式下,业主和物业公司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二者冲突的基础不复存在;只要物业公司严格按照业主制定的规则提供服务,业主将不会再对其服务标准提出任何异议。物业公司是业主的雇员,会从业主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提供最为全面、周到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