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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大学生到艰苦地区就业可高定一至二级工资
2012-02-03 10:37:02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于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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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3日讯 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我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可享受最高提高两个级别工资标准等多重优惠政策。

  据了解,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保留在原籍或迁往就业地区,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可高定一个级别工资标准,在三类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高定两个级别工资标准;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可高定一级薪级工资,在三类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高定二级薪级工资。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