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1日讯 (记者顾硕) 为深化中俄战略伙伴关系,中俄两国政府决定互办“旅游年”,其中2012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旅游年”,2013年在俄罗斯举办“中国旅游年”。这是继互办“国家年”、“语言年”之后,双方共同实施的又一重大主题年活动。为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对俄旅游合作优势,全面做好2012年中国俄罗斯旅游年期间的各项工作,黑龙江省旅游局将进一步加大我省对俄旅游合作力度,扩大两国人员交流,巩固中俄传统友谊,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加快我省对俄合作全面升级。
2012年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在中国举办“俄罗斯旅游年”的契机,发挥我省对俄合作地缘交通、人才服务等多方面的优势,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全面深化旅游合作,并以旅游为牵动,搭建国际性、权威性、开创性交流平台,促进经贸、文化、体育、教育等多领域对俄合作,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我省对俄合作全面升级。加大互访交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强化市场营销,树立特色旅游形象;加快景点建设,提升旅游接待水平;丰富产品形式,增强旅游活动吸引力;加快人才培训,建设高素质旅游队伍;加大市场监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健全安全机制,营造良好旅游环境;拓宽合作范围,丰富旅游活动内涵;发展赴俄旅游,扩大两国人员交流;加大商贸合作,促进旅游贸易结合;加大文化交流,促进旅游文化融合;加强体育交流,促进体育旅游发展;扩大青少年交流,促进中俄世代友好;加大边境交流,密切中俄地区合作;加强媒体交流,增强双方相互了解。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为2012年各项对俄交流工作开展提供政策、机制、资金等方面的保障,促进我省对俄合作全面升级。加强组织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政策扶持,加快通道建设,加大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