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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六项要求”严格煤矿复产验收 杜绝人情井
2012-02-14 09:54:34 来源:东北网-七台河日报 作者:赵景录 邱东梅
东北网2月14日讯 为确保2012年全市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规范、廉洁、高效、有序进行,切实维护煤矿企业利益,防止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市安监局党委近期作出决定: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煤矿复产验收工作中,必须坚持程序标准,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必须廉洁高效地做好复产验收工作。同时,提出六项具体要求。
一是要严格执行煤矿复产标准和验收程序,不准私自降低验收标准,人为省略验收环节或人为拖延验收时间,搞“人情井”、“关系井”、“交易井”;二是必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非验收人员不得干预和插手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并借验收之机为利害关系人牟取私利;三是严禁到验收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收受煤矿赠送的礼金礼品;四是不得参加煤矿宴请或由煤矿支付费用的洗浴、唱歌等娱乐活动;五是禁止借验收之机向煤矿推销产品,勒卡索要;六是要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主动热情地接待来机关办理验收手续的企业人员,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
为检验全市煤矿复产验收工作中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市安监局纪委具体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纪检人员将随同各验收组下矿验收,与验收工作同步开展煤矿负责人约谈,向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表》,由煤矿不记名填写后邮寄到局纪检监察室,同时设立廉政举报电话,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按党纪、政纪、法纪追究当事人责任。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