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9日讯 2月28日上午,伊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前龙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霍明瑜、王忠秋、黄志伟及秘书长闫子河出席会议。
李前龙在会议之前讲话中指出,人大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统一,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与省委和市委保持一致。人大工作要围绕全市大局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推进第三次创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作出新贡献。李前龙强调,要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会议传达了省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听取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检察院关于干部任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拟任职干部的供职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及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意见;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及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意见。
会议进行分组审议后,大家认为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体现了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推进,体现了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关注,体现了对促进民生问题的不断解决,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检查、调查和视察工作。大家表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努力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议案,向任职的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检察干部颁发了任命证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晓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宪阳,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副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