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鹤岗
搜 索
鹤岗市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公告
2012-04-11 14:21:36 来源:鹤岗日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鹤岗4月11日讯 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鹤岗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一批副处级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数量及职位设置

  本次公选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0名。公选采取先公选职级,再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方式进行。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正科级满两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或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可放宽至任正科级满一年(2011年4月30日以前任职)或副科级满4年(2008年4月30日以前任职)。副处级干部报考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3、2009年至2011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以及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期限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程序要求

  1、发布公告(4月10日)。在鹤岗政府网、《鹤岗日报》、鹤岗电视台发布公告,公布公选数量、报名条件和程序要求等。

  2、公开报名(4月11日-18日)。凡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取组织统一报名或个人自愿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填写《鹤岗市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登录鹤岗政府网下载,网址://www.hegang.gov.cn/),并提交本人近期蓝底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及港澳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证明)、单位干部管理部门出具的任职经历表、任职文件、2009年至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

  报名地点:鹤岗市委组织部420房间。

  联系电话:3350933、3350083。

  邮箱:hgzzbklk@163.com。

  3、资格审查(4月19日-22日)。报名后,由市公选办对报名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选拔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如不能达到1:10,则视情况减少选拔职位数量。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笔试(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试题外购,内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测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写作能力。笔试满分150分,折成百分制后,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30名面试人选(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

  5、面试(4月末到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官由市外专家学者担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业务创新、组织协调、决策、应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按30%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1:1.5比例确定15名考察人选(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

  6、组织考察(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定性与定量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品德、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在定性分析考察结果的同时,将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进行量化,计算形成考察成绩。考察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民主测评40分、资历评价20分、能力素质40分),按20%比例计入总成绩。

  7、研究任用。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总得分情况,初步确定10名拟任用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进行公示。入选者试用期一年,任职期间享受相应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正式录用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对进入考察环节,没有被任用人选,可按副处级后备干部管理。

  本次公选工作在鹤岗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公选办具体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全程监督。

  有关公选工作的重要公告,市委公选办将通过鹤岗政府网、《鹤岗日报》、鹤岗电视台及时发布,请各有关单位和应考人员及时查询。公选工作的有关事宜,由市委公选办负责解释。

鹤岗市委组织部

2012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