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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整治烟尘污染 32家餐饮业户取消原煤散烧
2012-05-29 10:50:53 来源:东北网-鹤岗日报  作者:刘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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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9日讯 自4月19日起,鹤岗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农区人民政府四部门对工农区餐饮行业烟尘污染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工农区32家餐饮业户已取消原煤散烧。

  此次专项整治是按照全市环境整治大会和市纪委“打假护民”专项整治行动安排来实施的,旨在有效控制餐饮业原煤散烧炉、灶烟尘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改善鹤岗市城市中心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据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先行对工农区内使用原煤散烧炉、灶的餐饮业户进行专项整治,然后以点带面,扩及全市。据统计,工农区餐饮业户共723家,其中使用原煤散烧炉、灶的132家。市环保局要求这些使用原煤散烧炉、灶的用户,必须在5月30日前,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它清洁能源,改用费自理。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或经整治仍未达到环保要求、验收不合格的,由市环保局依法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由市食品药监部门依法配合处理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市工商部门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或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环保局会同市纪委、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召开了“打假护民”专项整治第四小组工作推进会,对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后组织环保检查组成员单位,对工农区内使用原煤散烧炉、灶的餐饮业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随后,市环保局指派专人专车,对工农区内餐饮业户送达《关于在工农区开展餐饮行业烟尘污染整治的通知》,并就烟尘污染整治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讲解。截至目前,工农区32家餐饮业户已取消原煤散烧。环保局有关人员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使用原煤散烧炉、灶的餐饮业户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