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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爱辉区成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
2012-06-11 11:02:37 来源:黑河日报  作者:孙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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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1日讯 爱辉区生态区建设喜讯频传:在去年10月被环保部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今年2月被省环保厅确定为全省首批生态县建设试点;日前,又被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批准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

  此次全国共有13个市(州、盟)和74个县(市、区、旗、团)列入试点,我省有爱辉区和绥芬河市入选。

  爱辉区自2006年启动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以来,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实施“生态立区、绿色兴区”战略,持续深入开展生态区创建,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被命名为省级生态示范区,2010年,成功纳入国家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区,2011年被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7个;有19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经过不懈努力,2011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70.85%,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489.21平方公里,受保护国土面积增加到6691.01平方公里。在国家摸底时下发的《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县选择评价指标体系》中,在包括资源生态、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和体制机制四方面共25项指标中,爱辉区多数指标数值明显优于选择评价标准,因此得以入选。

  据了解,在全国范围内选取试点,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建设,旨在探索不同主体功能区域构建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被批准的各试点将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的主要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消费模式为重要抓手,以构建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体系为关键环节。从实际出发,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等地方特色明显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着力构建生态文化推广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国家将通过首批试点引导,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逐步完善建设生态文明的体制机制保障。中央财政将从今年起,安排一定的引导资金,支持试点市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并根据考核结果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与此同时,国家相关部委和有试点市县的省(区、市)也将在分解国家生态工程建设资金时,适当向试点市县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建设任务。2014年上半年,将对试点市县进行中期考核,2016年上半年,将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合格的市县授予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县称号,加大相关扶持政策力度。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