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2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2年6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和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2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要求,加强债券资金监管,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关虹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2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2年6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和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2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要求,加强债券资金监管,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