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7日讯 (杨立志 阮凤文 记者孙晓锐) 近日,宁安市召开会议,授予关龙有同志“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抚恤金20万元,并出台在全市范围开展向关龙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2年7月18日中午11时30分许,2名少年在牡丹江西阁江里戏水时不幸溺水,关龙有当时正在家中午睡,听到呼救声,关龙有顾不上穿鞋,光着脚迅疾跑到出事地点,来不及脱掉衣裤就纵身跳入江中奋勇救人,最后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中,不幸献出宝贵生命。
7月23日,宁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切看望了因勇救溺水少年而献出生命的关龙有的家属,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并号召宁安市全市人民大力学习、弘扬英雄的高尚品德和精神。宁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关龙有的爱人、儿子及其他亲属表示亲切慰问,并详细询问了关龙有家属的身体状况及生活情况。7月25日,宁安市召开表彰会议,授予关龙有同志“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抚恤金20万元。
宁安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以关龙有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在国家和人民群众需要的关键时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挺身而出,不怕困难,不怕牺牲。全市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学习关龙有同志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把学习关龙有精神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打造平安和谐宁安结合起来,与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英雄精神焕发出来的极大热情转化为建设美丽、实力、宜居、幸福、文明宁安的强大动力,为推进宁安迅速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