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8月4日讯 近日,中央综治委下发《关于2011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通报了2011年度中央对各省(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结果,我省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省份,至此,自2006年以来,我省已连续六年被中央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省份。
据悉,2011年全省群体性事件起数、人数分别下降了54%和56%,八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5%。全省公众安全感明显提高。全省“平安县(市、区、局)”创建比率达到96%以上,平安乡村、平安市场、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平安龙江”建设已成为大众普遍认同的“品牌”与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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