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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要求物管企业管理项目必须达到测评标准
2012-08-07 09:22:29 来源:牡丹江日报  作者:唐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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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7日讯 国家对牡丹江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公共环境部分包括物业小区环境测评。为做好全国文明城检查测评工作,8月6日,市房产局召开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会,要求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项目必须达到测评标准,哪个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项目丢分,哪个企业要对全市迎评工作负责。

  此前,我市开展了“爱我家园物业服务月”活动。活动期间,建立小区阅报栏108个,收缴废旧自行车2274台,粉刷小区大门136个,清理小广告5万余张,清理私搭乱建活动房11处,物业小区居住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但根据测评标准要求,一些物业小区在卫生状况、路面硬化、生活垃圾投放、小广告治理、防盗设施安装等方面还存在问题。

  会议要求,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提升在管项目管理水平、回馈业主的重要契机,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达到测评标准。市房产局物业管理中心将对全市物业小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对“爱我家园物业服务月”活动进行验收,对在检查中不达标的单位,由物业管理中心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对国家在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扣分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取消评优、取消管理项目或撤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