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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宝清县严格要求在职教师“四不准”
2012-08-09 10:40:45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马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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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双鸭山8月9日讯 近日,宝清县开展了规范教师乱办学、乱收费行为治理行动,对全县中小学3500名在职教师发放“四不准”宣传卡。

  “四不准”宣传卡内容为: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在家或在外租(借)用场地举办有偿家教班,不准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班,不准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有偿家教生源,不准到民办或个人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兼职兼课。 宝清县对发现违反规定的教师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扣发全年绩效奖金,两次及以上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停职,校长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民办学校下发整改通知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