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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红牌企业不予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
2012-08-29 06:00:32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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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8月29日讯 28日,重新修订的《哈尔滨市房地卢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办法》按照评价高低标准,将房地产开发商的信用等级划分为绿牌、蓝牌、黄牌、红牌四个等级。绿牌企业,可免予日常常规检查,优先晋升资质等级;红牌企业,重点监管,情节严重可吊销资质证书。

  《办法》规定,绿牌企业为信用优秀企业,蓝牌企业为信用良好企业,黄牌企业为信用一般企业,红牌企业为信用较差企业。绿牌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免予常规检查,可获资质年检免审,符合晋级条件的,经企业申请可优先晋升资质等级;对参加并发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的资格予以免审。蓝牌企业,可进行正常开发经营活动,对其不作重点监管。黄牌企业。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重点监管,不得申报资质升级、参加政府组织的各项评优活动;整改不彻底,不能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已完成整改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开发项目招投标和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红牌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整改期间冻结其各项审批手续,不于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允许参加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及各种开发项目招投标;3年内不得晋升更高等级的开发资质,情节严重的,建议由有关部门依法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企业信用等级根据评价分值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用等级综合评价分值直接降为零分:超过限缴期限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偷、逃、抗税,逃、废银行债务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的;引起异常;越级、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经核实确实存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未按规定移交社区配建公益用房的;规避预售资金监管、拒不改正的;未按照规划批准进行建设、拒不整改的。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