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大庆
搜 索
大庆让胡路法院立足“三个点”提高调解技巧
2012-08-29 13:51:4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蕾 岳云雪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8月29日讯 (张蕾 记者 岳云雪) 调解技巧对调解成功与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审判实践中,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注重在案件细节中寻找调解点、在调解过程中寻找最佳点、在矛盾纠纷中寻找关键点,注重调解技巧,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使案件定分止争。

  在案件细节中寻找调解点

  双方当事人往往因为矛盾冲突过大、无法调和诉至法院,在调解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会针锋相对、拒绝调解的情况。针对此情况,让区法院要求审判人员自觉主动地运用调解方式处理矛盾纠纷,依据案件性质、具体情况、诉求等方面考虑案件在情理上是否具备调解条件,从案件中寻找调解的可能性,能动地找寻争执双方在诉讼中的利益共同点,把双方的思维方式引入法律规范之中,进而将对立双方统一起来,劝解双方平等让步,达到利益共享的平衡状态,努力将可能性变成现实。

  在调解过程中寻找最佳点

  准确把握调解时机可以在整个调解过程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让区法院注重在程序上将调解引入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结合双方的思想动态及案情适时选择调解时机。对于事实较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较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小或不及时调解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的案件进行诉立案或庭前调解,开展法律释明工作,加强思想疏导;对庭审前双方责任不明确、无调解基础的案件进行庭审中调解,通过辩法析理对双方进行疏导;对于案件事实均已核查清楚,结果已基本明朗的案件进行庭后调解,通过案情分析、判前评断说服过错一方,促成调解。

  在矛盾纠纷中寻找关键点

  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只有了解原因、弄清事实、抓住案件纠纷中的主要矛盾,其他矛盾才会迎刃而解。在工作实践中,审判人员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特点的当事人,确定不同的争议点及调解方案。对于婚姻家庭纠纷则把调解工作重点放在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相对强的一方身上;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则把调解工作重点放在加害人一方;对多人共同诉讼案件,则要把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有影响的“带头人”身上,确定案件调解的关键和焦点,通过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调解策略,因案制宜、对症下药。

  除此之外,审判人员的表达能力、协调能力、亲和能力等也是促成调解成功的重要因素。让区法院通过培训调解方法、学习调解经验,开展新、老法官“传、帮、带”活动,立足“三个点”在全院范围内推广成熟调解经验,提升了审判人员的调解能力,有效的提升了调解率。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