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3日讯 曾经,医疗过度市场化,看病有点像购买奢侈品。
曾经,医疗体系基底失调,大病小病全部涌向大医院。
新一轮医改,哈尔滨市紧紧围绕国家确立的“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改革力度、惠民深度空前加大,基本医疗已成为公共产品向居民提供。
免费提供11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前几天,家住道里区的李巍老人早早来到安静安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备做身体检查。近几年,每年都有医生通知他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体检。
哈尔滨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群众健康需求逐步得到满足。2011年,哈尔滨市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实现年人均25元,免费向居民提供了11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总额达到2.3亿元。47.1万名65岁以上老人得到免费体检。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达到80.2万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4.76万人,为2757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进行复明手术。
全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份数达767.1万份,录入居民电子档案521.9万份。
在全国率先出台新法规新农合覆盖率近100%
一系列医疗新政,让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极大缓解。哈尔滨市新农合筹资水平不断提高,筹资标准由2008年人均80元提高到230元。三年来,哈尔滨市共筹资新农合基金17.1亿元,其中:政府补助14.3亿元,个人缴费2.8亿元。新农合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民常住人口参合率由2008年的94.4%扩大到2011年的99.7%,参合人数达到361.9万。
三年累计参合人数达到1064万人,累计为691万人次的患者补偿了14.8亿元的医药费,参合人受益率为65%以上,得到万元以上医药费补偿人次为8262人次。各统筹地区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封顶线达到5万元以上。
《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作为全国率先出台的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一部地方政府规章,在完善新农合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做了有益尝试。
强力推行基本药物基层药价大幅下降
三年医改,哈尔滨市分批分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2010年3月15日起,全市分两批启动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截至去年4月30日,哈尔滨市251家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了基本药物,并实行了零差率销售,提前两个月落实了省政府要求。
目前实施机构全部按规定实行网上集中采购,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品规均在400种以上,并通过电子屏等方式进行了公示。
2011年,哈尔滨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了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群众切实受益。截至今年3月份,全市药品零差率销售总金额达到14558万元;让利比例为33.4%;患者门急诊次均药费同比减少31.4%;人均住院药费同比降低27.6%,群众累计少花药费7603.5万元。
15分钟医疗圈初步形成群众满意率直线上升
根据人口迁移和增长规模,哈尔滨市重新确定医疗资源配置,城市两级医疗格局初步形成。
在松北、哈西、群力、哈南工业新区规划设置综合医疗中心,在“中兴”地区规划设置区域医疗中心。哈尔滨市根据城市化进程,及时增设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城区内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初步形成。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3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流程不断优化,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实行了预约诊疗服务,推广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电子叫号、门诊“一卡通”等15项优化门诊流程新举措。全市50家二级以上医院254个临床科室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累计入径治疗病例1.8万例。全市63家医院开展优质护理试点工作,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二级医院覆盖30%以上的病房。市第一医院、市第五医院、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市儿童医院群众满意率直线上升,均高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