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5日讯 “交了包烧费,供热单位却不给开正规发票。”日前,市民姜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这一问题。
据姜先生讲,他家住在南岗区建新街44号居民楼,去年供暖期时他缴纳了当年的包烧费,可供热单位只给他开了收据,不是正规的热费发票,因此到单位报销时被拒。
记者联系到负责该居民楼供热的牡丹江林管局办事处,据一位姓倪的工作人员讲,他们之前只负责自己的办事处及附属产业的供暖,不需要开发票,而姜先生所在的居民楼是后划归来的,所以没有正规发票可提供。
据南岗区供热办工作人员讲,供热企业需办理供热登记方能向税务部门领取正规发票并向业主发放。该部门正设法将姜先生所在居民楼并网集中供热,届时姜先生缴费后便能开取正规发票。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