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0日讯 (记者 张强) 10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召开了2012—2013年度供热动员大会。南岗区就做好今冬明春供热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并与供热企业、街道办事处代表分别签订了供热责任状。责任状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街道办事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监管不力,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负责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行政问责。群众反映强烈的供暖企业,将依法吊销《供热许可证》。
今年以来,作为承担哈尔滨市三分之一供热监管任务的中心城区,南岗区从上个供热期结束就开始进行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南岗区夏季小锅炉并网改造工作完成210台,超额完成计划的105%;供热设施设备检修率达到100%,供热储煤率达70%。
据悉,哈尔滨市南岗区在与企业签订的责任状中,作为供热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主要内容,实行考核与服务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权限与责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表现突出的供热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如出现供热质量不达标、信用等级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实行挂红牌、亮红灯,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哈尔滨市供热主管部门,对其依法吊销《供热许可证》,拒不退出的依法组织清退。如发生弃烧弃供行为,将永久取消其供热资格。
责任编辑:张隽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