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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管部门规定涉企执法“十不准”禁止违规搞节前检查
2012-10-15 07:13:50 来源:生活报  作者:王焱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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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0月15日讯14日,哈市城管局发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规范,提出涉企执法“十不准”规定,对城市管理涉及企业执法中容易出现的若干问题提出禁止性硬规定,其核心是执法人员变管理为服务,不得干扰企业生产经营。

  哈市城管局从日常行政执法活动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认真细化行政执法检查、审批报备、监督考评等制度规范和程序标准,制定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涉企例行执法审批权限和程序》、《涉企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和监督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规范,要求绿化办、道桥办、环卫办、整治办、12319数字城管平台等单位执法人员严格执行。

  哈市城管局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确立了行政执法“四原则”,即主体是服务,重点要帮助,管理人性化,执法程序化;制定了“五个有别”,即内外有别,公私有别,大小有别,缓急有别,轻重有别。核心内容是要求执法人员把涉及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和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的问题区分开来,以心换心,变管理为服务,既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公共利益,探索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新理念,真正实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的,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高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