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9日讯 “十一五”以来,大兴安岭地区立足资源保护和林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生态立区,在规范资源管护工作各项制度以及探索管用结合,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上取得了显著成就,朝着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大兴安岭各地认真落实国家林业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森林资源管护的重要意义,为管护工作制度的规范化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所谓“三分造林,七分管护”,我区把强化依法管护、禁止非法征占用林地列入实施生态建设工程重要的一环,开启了大兴安岭林区生态建设的新征程,森林经营目标从采伐木材的经济效益为主转变到以发挥森林生态效益为主的轨道上来。经过连续多年的建设与完善,目前全区各局建立了管护经营责任区资源档案,完备了管护责任区边界四至、林地面积、资源种类、森林蓄积、资源消长记录等档案资料,对管护质量和资源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建立了管护人员数据库,实行了管护政务公开,各管护大队、管护中队、管护站将管护机构组织、责任区示意图、岗位职责、工作制度等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统一印发了防火检查记录、巡护记录、会议记录、交接班记录、检查处理记录5种记录,管护内业管理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
为抓好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各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网络。开展了管护经营责任区区划,共落实管护总面积766.9万公顷,落实管护人员24957人,做到了林业用地全覆盖,积极探索管护方式方法,近山区实行个人、家庭、联户承包,远山区实行封山设站(卡)或管护队巡护的方式开展资源管护。各施业区的法人代表与各管护经营人签订管护经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和奖惩措施,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地块人头,有效地落实管护经营责任制。全区共设立管护站472座、木材检查站40处、家庭管护经营户1175户、职工个人管护经营2591人,设立管护大队11个、管护中队65个,另有林政执法队伍12支、森保队伍12支,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管护网络,加强了责任区森林资源巡护防控。
培育生态产业,促进林区经济发展。生态产业培育是提高森林生态建设水平和促进林区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为了实现管用结合,各地积极探索管护经营模式,推动了森林资源管护和职工增收致富同步发展,也为今后推进管护经营积累了经验。其中家庭林场管护承包模式较为典型,在不改变林地、林木用途和权属情况下,林业局将林地承包给职工个人建立家庭林场,实行管护、培育、农业种植、林下资源利用有机结合,多种经营,立体开发,使职工收入增加,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活立木蓄积较2005年增加了794.5万立方米,达到5.27亿立方米;森林面积较2005年增加了18.2万公顷,达到676.0万公顷;林地面积较2005年增加了36.1万公顷,达到799.3万公顷;森林覆被率较2005年增加了2.01个百分点,达到80.95%”。这一组鲜活的数字彰显了“十一五”以来我区森林资源实现持续恢复性增长的骄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