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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命名表彰第四届全省“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家庭)
2012-10-29 22:34:2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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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9日讯 日前,黑龙江命名表彰第四届全省 “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家庭),全文如下:

  关于命名表彰第四届全省“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家庭)的决定

  由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电视台、东北网络台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第四届全省“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经过各市地(系统)申报推荐、媒体公示、群众投票、评委会复评和组委会研究,决定授予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60个单位(家庭)“十佳和谐单位(家庭)”荣誉称号,授予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等120个单位(家庭)和谐单位(家庭)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广泛深入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六进”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和谐理念,努力构建和谐文化,推动“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黑龙江省和谐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2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