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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出台七项制度优化发展环境
2012-11-20 11:26:08 来源:绥化日报  作者:董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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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0日讯 今年以来,绥棱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7项制度,优化发展环境,助推县域经济大提速、快发展。

  实行委托行权制度。在全县各部门推行委托行权制度,即,遇部门负责人因公出差、请病事假,委托副职行权,履行签字等审批手续。实行联合审批制度。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制定联合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高效、快捷服务。实行动态服务制度。按照服务对象流量,适时增加服务窗口和人员,方便群众办事。实行文明执法提醒告诫制度。对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次提醒、两次告诫、三次重处”的执法制度,文明执法,人性执法,宽松环境。实行涉企检查报备和联合检查制度。凡到企业检查的,一律到县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备案,统一组织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实行效能投诉两级快速反应制度。设立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站,建立效能投诉两级快速反应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实行影响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相关办法和制度,对破坏发展环境的,不能评先选优、不能提拔重用,并严格按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