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日讯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省将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以下简称“彩虹工程”),明年春节前,通过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2000名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中,我市将安置240人。
省人社厅公共就业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和2011年我省均开展了“彩虹工程”,为部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过渡期,共有4600人上岗,通过基层锻炼,工作能力得到提升,为适应其他岗位打下了基础。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范围为我省基层社保机构、基层农保机构、基层医保机构等。招聘对象为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8年至2012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岗位工资待遇方面,工资将以现行政策为依据执行。据介绍,2010年工资为1000元/月,2011年为1300元/月,今年将在2011年基础上有所调整,应不会低于这个标准,同时,将为毕业生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此次招聘由各地(市)人社部门负责实施,有意应聘的毕业生,近期应关注即将发布的相关招聘公告。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和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明年1月12日全省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
笔试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的毕业生优先录用。考生被录用后,明年2月6日前与聘用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