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7日讯2012年上半年,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达到100%。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常年接受行政机关咨询,预防于诉前;将联合协调贯彻于诉中,提高和解撤诉率;对不依法履行行政判决、裁定,或不及时办结司法建议的行政机关,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监督于诉后。行政庭法官通过向行政机关下发司法建议函,建议、提示行政单位工作,并且法官还要追踪、督促建议函的落实,这种常年坚持的“多管闲事”的行为,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漂亮的数据是法官辛勤付出的最好回报,更是依法促使官民和谐的最好诠释。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