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5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2012年大庆市新认定了7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至此,大庆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已有35家,全省排名第2位。
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据了解,经过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同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另外,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据了解,2011年,大庆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现收入2.17亿元,同比增长15.6%;实现技术先进型服务收入1.85亿元,离岸服务收入8651万元。2012年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从业人数6358人,同比增长10.82%。
剔除已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企业亏损无所得税等因素,2011年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共减免企业所得税720万。
申请标准很严格
市科技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标准很严格。
企业必须是在大庆市辖区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具有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企业必须是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等一种或者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且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必须超过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必须超过职工总数的一半。
企业应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市科技局工作人员提醒企业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被认定之日起三年要复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