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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保修期限遇假日手机坏了维修难
2013-01-05 11:29:36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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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月5日讯 小吴的“索爱”牌手机在2012年12月31日坏了,保修卡上的保修期限恰是2012年12月31日。当他送到售后维修时,又赶上元旦假期。但他购买手机的时间是2012年1月2日,没过一年的“保修期”。而手机售后维修人员也不知道“到底应不应该免费维修”。对此,哈市工商局表示,手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可顺延期限。

  小吴家住哈尔滨,在西安上大学。2012年1月2日,小吴在哈市某大型家电商场购买了一部“索爱”牌手机。12月31日晚,小吴发现手机无法开机。于是,今年1月2日,小吴拿着手机和保修卡到“索爱”位于西安的一处维修点,“当时维修点说现在法定假日,不接受手机维修,而且保修卡显示已过三包期限,花钱修要1000多元。”小吴表示,发票上写的手机购买日期是2012年1月2日,虽然保修卡上的三包期限是“2012年12月31日”,但保修卡写着三包期是一年,手机没过三包期限。维修点的工作人员也不知道是否应为其免费维修,让小吴在1月4日过了假日再来。

  当日,小吴拨打了哈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电话,在得到了工商局肯定的答复后,小吴在4日又来到“索爱”手机在西安的售后维修点,并转告哈市工商局的肯定答复,厂家同意为小吴的手机进行免费维修。

  哈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辛栋表示,“如果三包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保修期限可顺延至法定假日的次日,如果保修期是一年,应按发票开具之日算起的一年,因此商家应为小吴的手机进行免费维修。”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