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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政协委员许鹏:农民合作社金融门槛需放宽
2013-01-09 09:33:2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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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9日讯 哈市政协委员许鹏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家庭联产承包之后第二次跨越,但目前还存在生产组织、科技应用、产品营销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亟待放宽农民合作社金融门槛。

  记者调查 农民合作社在银行贷不到款

  双城市万隆乡万通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说,现在最为困扰的是资金问题,合作社和社员在利润上的分成因为销路问题进账也很少。缺资金需要贷款,可至今合作社还没有获得过政策性贷款。合作社每年得到政府一定的扶持资金,但合作社刚起步这些钱都要花在刀刃上,只能用在生产上,除了这些,目前最需要资金来打销路。

  “要解决合作社融资难这一问题,从合作社自身来讲,也可以发展融资合作社或资金互助合作社。这一形式在一些地方有成功的范例,不过进展速度比较慢。”该负责人说,打销路有风险,投入不一定能有回报,农民不愿意投入,而且合作社发展初期,社员也没有那么多钱。他到金融部门贷款,却被告之,以合作社的名义贷不到款,途径就是以个人名义,五户联保贷款。

  记者采访了解到,五常市二河乡新庄农民合作社在“信贷”上走出一条新路。据该合作社负责人刘清泉介绍,2006年就开展了资金互助活动。合作社将社员们的余钱集中起来,再贷给缺钱的社员,解决社员生产资金不足问题。这样的资金互助活动,手续简便、方式灵活,只需社员提出申请,合作社理事会审核后根据资金需求量和欲融资社员预约,使贷款社员不出村即可拿到资金。目前,互助资金总额已达到600万元,社员称之为“自己的银行”,资金互助有效解决了社员生产投入遇到的资金问题。


 

  委员建议 放宽金融门槛完善扶持政策

  许鹏认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推动农业生产与市场紧密对接;形成和拉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许鹏建议,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困扰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于资金问题,金融部门应加强业务创新,提供便利、多样的信贷服务。保险部门应拓展农业保险,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抗御风险能力;建立和完善扶持政策。应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资金扶持,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具体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发新产品、更新加工设备、改善服务设施;农民合作社发展需要人才,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关键在合作社内部挖掘人才,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科技人员的素质培训,全面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

  相关部门说法 开展合作社资金互助试点

  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理事长张孝君介绍,目前,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绝大多数还处于寻找“产供销”一体的道路,因为只有找准市场对接,合作社才能有施展空间。然而在寻找市场过程中发现,单一合作社的弊端开始显现,不能满足长期发展的需要。同样,合作社发展不完善,金融系统对合作社放贷还是心存芥蒂。市场和金融两块难题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这使得多家合作社联合起来才能有更广阔的出路。因为生产环节可以统一购销生产资料、可以统一使用大型农机具,这在生产环节能降低成本,同时合作社联合社的力量,在和企业对接过程中,可以争取到更多的利益。张孝君说,合作社联合体更容易得到金融部门的资金支持。

  2012年底,哈市出台了“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其中在金融方面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机制,扩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誉担保范围,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抵押担保,设立由政府、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共同出资的市级贷款担保机构。同时开展农民资金互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金融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展信用合作、资金互助试点。合作社可以组建资金互助社,接受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开展依法合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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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