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10日讯 9日,哈市工商局网监分局公布了2012年网络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在2012年,网监分局共受理网络消费申投诉208起,维权成功率达95%,涉案金额100多万元,同比增长100%,申投诉主要集中在网络团购、网上售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和信息安全等五个方面。
案例一 买低价机票遇钓鱼网站
2012年7月,哈市工商局网监分局接到四起网上订机票被欺诈的消费投诉,四名消费者称在哈尔滨亨达票务公司网站购买机票后,商家要求激活电子机票,套取消费者银行卡内现金。调查中发现,哈尔滨亨达航空票务公司并没有设立网站,经过工商部门协调,钓鱼网站被关闭。
警示:消费者网购机票等大额商品时,要选择大型正规网站,辨别ICP备案号和工商标识的真伪,用银行卡支付时,要提高警惕,避免遇到钓鱼网站。
案例二 机票写错字险失“千金”
2012年4月,林女士为其子和儿媳在携程网定了两张往返海南的机票,却误将儿媳的名子写成了另一个同音字。当要求更改时,携程网称机票已出,只能作退票处理,而退票就要损失2000多元。林女士在向网监分局投诉后,经过工商人员协调,携程网同意更改错写的名字。
警示:网络消费时,消费者要认真阅读商家提供的信息,仔细核对自己提供给对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案件三 团购餐券一锅菌汤变一碗
2012年3月31日,哈市王先生在某网站团购了一张78元的餐券,网上写的是一锅菌汤,而用餐时却只有一小碗,王先生要求退还菌汤差价。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与团购网站及商家联系,经协调,商家退还消费者30元费用。
警示:消费者在网购或者团购时要对网站进行截图,实物商品邮到或团购用餐时也要拍照取证,发现与宣传不符可以维权。
案例四 团购消费券遇“包房已满”
2012年8月21日,王女士投诉其女儿在网上团购了哈市红旗大街回音点KTV价值39元的消费券一张,但消费时商家称团购包房已满,但用现金就有房间,王女士的女儿只有花现金99元进入包房。工商人员进行调解后,商家同意消费者使用团购券,并退还了99元现金。
警示:消费者团购时,应先看清网站上注明的商家为团购者提供多少房间,并在消费前致电商家预约。
案例五 没登录电子账户钱款没了
2012年10月8日,哈市的黄女士投诉,称其在58团购账户上的147元现金在几个月没登录后被盗用,不知去向,且网站不予处理。在工商人员说明网站有保护消费者信息、财产安全的义务后,58团购赔付其147元。
警示:消费者要经常查看自己在电子商城、团购网站上的电子账户,定期记录账户内金额,以防余额被盗。
案例六 买来保健器材没见“奇效”
2012年3月15日,山东省的王先生在强弓疝气带网站上看到其产品的宣传后,进行购买,收到产品后却发现其根本未起到宣传的作用,要求退货,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脱。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调查发现该网站内容涉嫌虚假宣传,要求其为消费者退货,并删除网站上虚假宣传信息。
警示: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商家承诺的功效,购买时应将网站截图,以便日后出现问题时维权。
案例七 商家违约后不退加盟费
2012年12月,黄女士和邢先生投诉哈尔滨易佳淘商贸有限公司,称易淘分销网站写明在缴纳288元加盟费后,保证其在淘宝店上日销三单,并保证在下单后24小时内发货,结果网站未按照承诺提供服务,黄女士和邢先生要求退还加盟费。经过工商人员协调,哈尔滨易佳淘商贸有限公司分别退还了二人的288元加盟费。
警示:中小网络经营者不要轻易在网站上缴纳加盟费、保证金等费用,签订网络合同后应向合作人及时索取纸制合同。
案例八 冒用商家名发布搬家信息
2012年11月20日,哈尔滨旺运来搬家服务有限公司刘经理投诉,称有人冒用其公司名称“旺运来搬家”在58同城上发布宣传信息谋利,且网上发布联系方式与事实不相符。工商人员在确认投诉真实后,责令58同城将冒用者发布的“旺运来搬家”信息删除。
警示:冒用正规公司名称发布信息,却留下自己的电话来牟利,消费者不要仅凭一条信息就相信对方。
案例九 电脑送到“换了”品牌
2012年7月21日,江苏省的徐先生投诉,称其在网上看到可馨购物的广告后,就网购了一件“歌达飞”平板电脑,可他收到的却是“美科特”牌的电脑,商家对消费者退款的要求不予处理。经工商人员协调,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还全部钱款。
警示:消费者在网络和电视购物后,必须对接收到的商品进行检验,特别是购买电子产品时,一定要开机测试。
案例十 购“iphone 4S”遇仿制机
2012年11月15日,哈市史先生来到网监分局,称其外甥女花1580元在网上购买的“iphone 4S”手机,在货到付款后发现是仿制机,而商家辩称是消费者自己换的仿制机。经过工商人员调查沟通,商家退还消费者全部购机款。
警示:消费者不要相信网上过于便宜的商品,网上假冒的电子产品较多,没有专业知识难以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