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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齐声呼吁:教师补课赚“外快”当休矣
2013-01-11 16:13:0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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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1日讯 近日,教育部发出各级学校监管令,针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特别强调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坚决纠正和整治个别学校教师课上故意少讲,课下有偿补课的恶劣做法。然而,道道禁令之下,有偿补课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在刚刚结束的哈市两会上,补课班再度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关注的热点。补课班成风的成因——根源在于教育体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不到位,加之“违规犯错成本低”、没有相应惩治措施。

资料图

  人大代表苏如臣:禁止一切补课班

  哈市人大代表苏如臣说,目前,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充斥在我们的中小学校园。老师在课堂上讲大纲,课后教重点。学生把课堂当“副业”,把课后补习做“主业”。究其原因就是有一部分老师课堂上“不讲”,课后“大讲”。这样做的目的,对老师来讲是“增收”。对学生而言是取“真经”。教师个人有偿补课,有损于教师形象,有损于师德,有损于学生健康成长。

  苏如臣建议,禁止一切补课班。建立严格的考评制度,重点考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对考评不合格、不胜任的或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一旦查清事实,坚决清除教师队伍。

  人大代表王俊迪:违规补课的学校要严惩

  哈市人大代表王俊迪说,补课成风的深层原因是社会流动,就业压力。学生接受教育、努力学习的目的都是为了以后能够得到一份比较理想的职业。因此,家长希望通过补课使学生能够在高考时取得更好的成绩。补课现象的直接原因考试制度不健全,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

  王俊迪建议,改革升学制度,健全学校评价机制。近年来,部分省市和地区不断地改革考试制度,将体育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纳入升学考试之中,改变了原有的“应试”制度,使学校、家长在重视考试成绩的同时也注意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教育部门对于违规补课的学校一定要严惩。

  人大代表李月先:清理校外“地下补习班”

  哈市人大代表李月先说,目前补习班的地点不设在本校,是在其他学校,还有的在居民区,但讲课的教师就是学生的班主任,收费标准根据学生数量的多少而定。李月先建议:教育部门应该清理校外“地下补习班”,违规的老师一律开除。

  政协委员于丽娟:“一对一”辅导问题多

  哈市政协委员于丽娟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对一”教师要分成很多档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做“一对一”辅导,费用是每小时150元;一线在职教师每小时350到500元;如果一线在职老师有一定知名度的话,每小时的费用会在500元至800元乃至更多。因此,有的辅导机构会打着名师的旗号来做招生宣传;目的就是收取高额的课时费。

  政协委员周凌:解决“黑看护班”问题

  哈市政协委员周凌在走访中了解到,目前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课后看护辅导班”主要问题是:看护辅导班基本上都没有任何资质,从教人员不具备任教资质。

  周凌认为应该明确课后看护辅导的审批与管理的主体,由具备条件的正规民办学校自愿申请,教育部门可以根据该学校的地理环境、学校条件等实际情况酌情批准增项,在物价部门进行价格备案后才能获得举办课后辅导专业的资格。同时,彻底解决“黑看护班”问题。□记者刘梦新

  政协委员周忠祥:尽早立法禁止教师赚“外快”

  哈市政协委员周忠祥说,补习班为什么这么火?到底是谁助长了假期补习班的盛行?根源在于应试教育;其次,教育资源不平衡,择校热不减。为了适应重点初、高中学校入学考试要求,学生不得不上哪些有针对性的课外补习班。第三,是一些学生家长助长了假期补习班,一些补习班正是抓住了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还有一些家长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孩子,只好把孩子送到补习班。很显然,补习班成了一部分孩子的“保姆”。

  建议有关部门立法,禁止老师赚“外快”。有关部门尽早立法,严禁举办校外补习班,彻底根除这一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