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市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 医院学校50米内禁卖鞭炮
2013-01-12 11:09:47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畅言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1月12日讯 近日,哈市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与加油(气)站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生产、经营、储存设施安全间距不足100米,与学校、幼儿园、体育馆(场)、医院、机关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间距不足50米的,一律不予审批。

  《通知》提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按照“五严”要求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

  严控许可数量严控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原则上在去年布点数量基础上减少5%。

  严格审批程序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审批程序并及时公开,协调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办公,方便临时业户办理审批手续。

  严把安全间距杜绝烟花爆竹零售店集中、连片经营。明确规定,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与加油(气)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生产、经营、储存设施安全间距不足100米,与学校、幼儿园、体育馆(场)、医院、机关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间距不足50米的,一律不予审批。

  严密许可内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要采用国家安监总局统一格式,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许可证编号等,及时上报哈市安监局以便抽查。

  严肃发证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审批的临时零售将撤销许可;对审查不细不严发证的,除了撤销已颁发许可证,还要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临时零售经营者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证的,将坚决吊销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申请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对存在审批不严、布点不合理、监管不力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将在全市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