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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 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2013-01-14 13:47:09 来源:大兴安岭行政公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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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4日讯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规定,行署物价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局、教育局就进一步加强大兴安岭地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进行专题研究和衔接。

  大兴安岭地区幼儿园目前划分为省级示范园、普通园两个等级。全区共有幼儿园7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2所、民办幼儿园38所,省级示范园5所,入园儿童约4,500人,其保教费呼玛、新林、阿木尔已实现学前三年免费;塔河已实现学前一年免费。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衔接会对全区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收费进行三个明确,即:明确了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申请、审核、批准等程序;明确了各部门在幼儿园收费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强调了教育部门的审核职能;明确了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严格执行幼儿园类别与保教类型,在不超过省规定的上限标准内核定。

  全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将遵循“统一、规范、效能”的原则,实行属地化管理,以县区为主体,由县区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