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5日讯 14日晚20时30分,我省双鸭山市政府发布最新通报:警方已查明,“2013·1·11”客车爆炸案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高万峰已在爆炸中身亡。
死者亲人介入DNA采样
记者昨天连线采访双鸭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汪军、宣传干事胡德利得知,“2013·1·11”客车爆炸案中,中兴矿业公司通勤车乘坐35人,死亡7人;对向开来的小客车乘坐17人,死亡4人。据胡德利介绍,黑龙江省公安厅目前成立了技术侦查组,正在对死者进行DNA比对。目前的“死亡名单”人员身份全部是通过死者家属或亲友辨认确认的。由于目前所有死者尸体均面目全非,准确身份很难确定,警方还需经DNA比对明确。DNA比对过程较为复杂,需要死者的父母、子女介入采样,所以尚需一段时间。
“网格取证”加快侦破速度
据双鸭山市岭东区委宣传部部长张启鹏介绍,爆炸案发现场——岭东区北山街道办事处广场对面的东矿路秩序井然,现已通车。这一切都要感谢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专家。公安部的8名专家全是我国顶级的刑侦专家,年龄最大的已是80高龄。专家们在侦查中,在现场画了66个小格子,每个小格里取一份物证装袋,仅用41个小时,就侦查出初步结果。这也是爆炸案现场能迅速解除封锁、恢复正常交通秩序的前提。
犯罪嫌疑人有前科
根据现场勘查、走访及关系人辨认和DNA检验,公安机关认定这是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高万峰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已被当场炸死。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高万峰,男,1958年生,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朝阳村村民。1985年、2001年因犯有强奸罪、脱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3年零9个月。2005年出狱后先后在岭东区中兴煤矿、丰源煤矿打工。据调查了解,高万峰曾三次离异,长期孤身一人,悲观厌世,去年因工伤赔偿与矿方产生纠纷。
目前,案件侦破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