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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房屋财产再上一道险 从事房屋登记需持证上岗
2013-01-15 14:28:2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任梦 杨建平
东北网1月15日讯 今后不具有房屋“登记官”资格的工作人员,不允许再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14日,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未来两年内,哈市所有从事房屋登记的一线人员都将参加“国考”,持证上岗,给市民房屋财产上一道保险。
据介绍,房屋登记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都比较强的工作,被登记的房屋价值量较大,是权利人重要的财产之一。登记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房屋权利人的权益和房屋交易的安全。如果发生登记错误,不但给房屋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登记机构还要面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甚至行政赔偿的风险。
据悉,房屋“登记官”在办理房产审核、登记时会涉及许多法律问题,包括房子是不是被抵押、被查封,能不能进行交易和过户,都需要在审核时进行仔细甄别。
为了减少登记过程中的差错率并保证房屋权属人财产安全,实行房屋“登记官”制度,可以确保市民房屋交易的安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