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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年前解决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情节严重移送司法机关
2013-01-16 16:16:2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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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6日讯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15日召开,会议要求,确保在2月3日(腊月二十三)之前,将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完毕,实现基本无拖欠。

  会议要求,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区、县(市)政府负总责,人社部门牵头,会同建委、信访、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好农民工讨薪问题。建立应急周转金机制,市政府设立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各区、县(市)政府也要筹措周转金,确保适时启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会议要求,要采取果断措施,对责任主体清晰、欠薪事实清楚的案件,及时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对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企业存在工程款纠纷,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对层层分包、转包导致拖欠的,由总承包企业或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责任人,加强执法力度,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