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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小年”前确保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完毕
2013-01-20 09:38:3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于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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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0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社部门获悉,2月3日农历“小年”前,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将确保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完毕,实现基本无拖欠。据悉,恶意欠薪企业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

  按照有关要求,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市)政府负总责,人社部门牵头,会同建委、信访、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做好督促检查和排查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好农民工讨薪问题。

  同时,建立应急周转金机制。市政府筹措2000万元,设立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各区、县(市)政府也要筹措不低于500万元周转金,确保适时启动应急周转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采取果断措施,对责任主体清晰、欠薪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及时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对建设单位(含政府投资、招商的项目)与工程承包企业存在工程款纠纷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对层层分包、转包导致拖欠的,由总承包企业或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责任人,加强执法力度,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在2月3日(腊月二十三)之前将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完毕,实现基本无拖欠。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