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3日讯 全市公安机关“冬季攻势”行动开展以来,安达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加大了对现案的侦破力度,近日,通过立案侦查,历时近100小时,行程3000余公里,成功侦破一起故意杀人案。
1月15日,记者在安达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采访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被焚毁的出租车
2012年12月24日10时许,安达市青肯泡乡农义村五组一农民到安达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儿子陈某(20岁)于2012年12月23日18时许开着出租车出去拉脚,20时许手机关机,与家人失去联系,人车失踪,下落不明。接到陈某的报案后,刑警大队立即根据该线索对陈某及其出租车展开调查。
2012年12月24日17时许,安达市火石山乡一村民在火石山乡德胜村甸子上放羊时,在一个坑内发现一辆被烧毁的轿车。警方立即赶到现场,经现场勘察确认:被烧毁的轿车就是陈某所开的那辆出租车,但是没有发现陈某的踪迹。 经过侦查员仔细勘察,在烧车现场只有一人逃跑足迹,侦查员顺着逃跑的足迹追踪,在离现场大约1公里甸子上的雪堆内发现了司机陈某当时所穿的外衣,外衣上面有大量的血迹。
千里追踪擒凶徒
发现陈某的出租车被焚毁后,安达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李艳辉意识到陈某很可能已经遇害,于是,立即将此案先后向主管副局长李继成、局长赵平汇报,赵平责成刑警大队组成专案组立案侦查,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侦破此案。
李艳辉抽调刑警大队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以赴进行工作,针对烧车地点周围进行走访调查并查找尸体,同时,针对被害人的手机及所开的出租车的轨迹及相关信息进行研判。这时,正在安达市指导其他案件侦破工作的绥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张影接到案件汇报后,来到刑警大队对该案进行分析、指导。
李艳辉带领专案组侦查员们冒着零下30多摄氏度的低温,充分利用各种侦查手段,通过3天3夜的工作,在省公安厅及绥化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最终锁定此案系安达市火石山乡居民曲某所为,案发后曲某已经逃往大兴安岭市。于是,李艳辉带领一组侦查员连夜驱车赶赴大兴安岭市,于2012年12月29日6时许到达该市,在大兴安岭市塔河县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曲某抓获。
与此同时,教导员毛志国带领另一组侦查员在火石山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在火石山乡将涉嫌包庇的犯罪嫌疑人曲某某、许某某抓获,根据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将曲某作案工具找到,并在火石山乡太平山村乡村路旁沟内将被害人陈某的尸体找到。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曲某交代了2012年12月23日晚因车费问题与被害人陈某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刀将其砍死后将尸体扔在火石山乡太平山村北屯一处沟内、后自行驾车几十公里外的一处荒地将车焚烧的犯罪事实。
车费争执起杀机
据办案侦查员介绍,犯罪嫌疑人曲某(男,30岁)是安达市火石山乡人,他常年在外打工,是一名厨师。平时没事的时候爱喝酒,家人劝阻他也不听。
2012年12月23日晚,在大庆某饭店打工的曲某要回家。18时许,他在大庆市新村世纪大道上打车时,遇到了被害人陈某拉着3名客人回安达市。经砍价,讲定他付车费75元,陈某将他送到火山石乡的家中,随即他上了陈某的出租车。上车后,他便掏出了随身携带的用矿泉水瓶装的白酒喝起来。当车开到安达市时,其他3名乘客都下了车,他又到附近的食杂店买了面包和香肠继续喝。过了不久,他便睡着了。
20时许,他被司机陈某叫醒。他以为到家了,没想到,仔细观察后发现司机走错了路,还没有到家。他告诉陈某路错了,并从兜里拿出100元钱给陈某,叫陈某找他25元。没想到,陈某把钱都收了,并说:“我开车走了这么远,走错路和我没关系。”见陈某不找车费,他十分生气,并和陈某吵了起来。接着,两人在车内厮打起来。这时,车已经行驶到了火山石乡太平山村乡村路上。由于车内两人厮打,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行驶,于是陈某便停下了车,从车内拿出了防止打劫用的斧子,曲某也下了车,两人再次厮打在一起。手持斧子的陈某不慎摔倒在地上,曲某见此机会,立即上前捡起了斧子,向陈某砍了两下。受伤的陈某又挣扎着站了起来,两人再次打在一起。曲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扎向陈某,又拿斧子砍了陈某几下,发现陈某倒下死亡后,他将尸体扔在火石山乡太平山北屯一处沟内,自行驾车到几十公里外的一处荒地将车焚烧。
杀人焚车后,他潜逃到了姐姐曲某某的家。曲某某发现弟弟杀人后,立即将其衣服上的血迹清洗干净,并给他3000元钱。第二天早晨,曲某某叫丈夫许某送弟弟到安达火车站逃跑。他逃到大兴安岭市塔河县后,被追踪而来的安达警方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曲某因涉嫌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曲某某、许某涉嫌包庇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